一早就應該有人要出聲la~~~2008先講............ 樂壇運作模式追不上時代 香港歌手過去是先在本地走紅,再闖台灣和內地。 香港曾是華人娛樂潮地,不只兩岸三地,東南亞以至全球有華人聚居的地方,都深受香港娛樂文化影響,換言之,誰在香港走紅,在世界華人地區都會受歡迎。 那時的香港歌手,國語不好也不重要,在台灣、大陸一樣可以有發展。 但這掘金路已一天比一天難行,反而中、台歌手侵港愈來愈多。 近年本地走紅的一線男女歌手,想像以往歌手般出國語碟攻中、台市場,成績比上一代歌手相差很遠,這是不能否認的。 在香港出唱片,不能賺錢是行內眾所周知的事,唱片公司簽歌手不得不一併簽經理人合約,出碟當宣傳,開巡迴演唱或作其他演出才能賺得利潤。 歌手拍本地廣告很多是白做的,只是希望靠廣告來打歌或提升人氣。 其實部分歌手已發展到一個不進則退的地步。他們必須靠音樂以外的影視產品替他們打開更大的市場,否則只能困在這細小的香港市場。 部分唱片公司曾積極栽培實力派歌手,但成效不高。講實力,大陸、台灣大有人在,唱到出神入化都有,香港的實力派是很難競爭。 捧偶像派,香港缺乏影視產品配合,市場滲透力及不上台灣那批少年偶像。 目前困局與樂壇運作模式追不上時代進步有關。無論是與推動音樂有關的電子傳媒或唱片公司及歌手之經理人,還是按住八、九十年代的那套成功的模式運作,而且愈做愈縮。 電台電視的音樂節目不再受歡迎,以流行榜打歌的做法早已失效,卻依然不變。 |